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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繁荣的法制逻辑:中世纪的大学、法律制度与商业革命
上传日期: 2016-10-27 作者:Cantoni, D. and N. Yuchtman

  公元900-1500年间,欧洲发生了商业革命,城市不断增长,贸易持续扩张。公元900年,西欧只有1%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到1500年这一比例超过了8%,荷兰和比利时甚至达到了10%20%的高峰值。这场商业革命为接着而来的欧洲探索世界和殖民奠定了基础,其引发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发展为现代经济增长铺平了道路。但由于受到数据的限制,已有的研究难以识别导致这场变革的原因。CantoniYuchtman2014年在QJE上发表的文章“Medieval Universities, Legal Institutions, and the CommercialRevolution”,基于中世纪德国2256个城市的市场设立数据,巧妙地利用1378年教皇分裂导致德国大学建立的外生冲击,为我们揭示中世纪大学建立对于当时经济活动影响的因果效应。

  

  1:城市化率和书稿数量增长趋势

  

  中世纪的欧洲经历了商业革命的同时,也伴随着首批大学的创建。11世纪罗马法被重新发现,在博洛尼亚(Bologna)研习该法的外国学生为了保障他们的权利,成立了博洛尼亚大学,随后大学在欧洲迅速扩张。它们为商业革命时期的经济活动提供了人力资本的支持,这包括对逻辑、语法、算术等的培训、社会网络的形成。但更为重要的是,它们培训了大量懂得成文法和教会法的学生。这些学生对推动当时的法律、行政制度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降低了当时政治高度分割下的经济交易的不确定性。

  然而由于教皇对异端思想的控制,德国直到1386年还没有一所大学。德国学生必须到国外接受大学教育(主要是法国)。1378年,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去世,很快教会就分裂出两个对立的教皇:法国教皇和罗马教皇。法国和西班牙选择支持前者,德国和意大利则站在后者这边。由于教派信仰的不同,法国驱逐了德国籍教师和学生。这时的罗马教皇基于竞争的考虑,允许德国建立大学,接纳被驱逐的老师和学生。从1386-1392年,共有三所大学相继在德国建立(Heidelberg1386)、 Cologne1388)、Erfurt1392))。由于德国大学的创建,很多城市与大学的距离缩减了,就读大学的成本也随之下降,这使得德国大学生的数量到1406年时翻了两番。

  

  2:德国大学生和留学生数量变化趋势

  

  因此,作者利用教皇分裂这一自然实验,考察了大学建立对德国城市经济活动的影响。考虑到城市人口数据覆盖面小、频率过低,作者使用不同城市每年市场设立的个数作为被解释变量。这些由皇帝或领主授权建立的市场是不断增长的经济活动的良好指示器,它与城市规模、市政建设、商品交易的频率和种类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为了排除其他大的经济变化的影响,作者把考察样本限定在1366-1406年之间。文中用与大学距离缩减的大小、年份和1386年后的虚拟变量的三次交叉乘积来识别大学建立对城市经济活动的因果效应。计量结果发现1386年后那些经历了与大学的距离更大缩减的城市有着更高的授权设立市场的增长趋势。用以控制前定趋势和证伪检验的低阶交互项表明,1386年之前不同的城市间不存在增长趋势差别,那些没有经历大学距离缩减的城市也没有出现市场活动增长的趋势。这些都说明,教会分裂后德国大学的建立导致了城市经济活动的扩张与繁荣。

  

  

  3:市场授权和城市组建数量趋势

  

  虽然教会分裂是政治冲突的结果,对经济条件是外生的,但是大学的选址却可能是基于一些潜在经济条件的考虑,因而可能是内生的。因此,作者通过相继去掉距离大学20公里内、50公里内、与大学处在同一领地的城市样本来考察大学选址对计量估计的影响,发现上述样本调整并不影响估计结果。作者也考虑了经济地理因素影响,如去掉莱茵河20公里内、易北河东部城市,以及控制经度和州趋势,发现之前估计结果仍然不受影响。另外,作者也考虑到了政治因素,如领主的更替、战争以及对法国教皇支持的部分德国城市影响,仍然不改变前文的估计。然而,教会分裂效应也可能是通过大学建立以外的途径起作用,因此作者用了英国与威尔士、意大利这些经历了教皇分裂但是没有大的大学数量变化的城市样本做了证伪检验,发现上述国家在1386年前后没有经历市场活动的增长。

  文中的实证结果表明:大学的建立促进了商业活动的扩张。那么,这种影响是通过什么渠道实现的呢?作者基于历史的考证认为,虽然大学提供的数学、修辞、逻辑教育以及社会关系网络的形成可能起作用,但罗马法和教会法的训练以及引发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才是尤为重要的渠道。11世纪被重新发现的罗马法,是一种能更好的跨地区和国界执行契约以及定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权利的法律系统。罗马法是当时欧洲大学教授的核心课程。这些接受了大学教育的学生进入社会后,占据了政府和教会的重要职务,传播了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罗马法思维的扩散以及接受相同课程训练的法官,使得司法过程和裁决规则更加确定,签订契约更可预测、也更为容易。这在高度分裂的德国尤其重要。据统计,20%的德国首批大学在校学生是专习法律的,他们进入社会后担任了不同地方的法官、检察官、律师、领主的顾问和外交官、市政管理者、城市和各种商业组织仲裁者、甚至教会的牧师等,推动了相应的法律和行政制度的建设。随着13-14世纪整个欧洲对罗马契约法的采纳,在不同的政体间有了一致的契约习惯,这降低了整个社会的交易不确定性和成本,商业繁荣随之出现。

  

  论文来源:Cantoni, D. and N. Yuchtman (2014), MedievalUniversities, Legal Institutions, and the Commercial Revolution, QuarterlyJournal of Economics, 823-887.